北京瀛臺律師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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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1-02
醉鬼耍酒瘋,尋釁滋事被拘留!
作者:北京瀛臺律師事務所
【案件回放】
2016年的春節(jié),在外務工的李某回到了家鄉(xiāng)。然而就在大年初三的晚上,李某和親朋好友團聚一堂,在酒桌上,有一個人告訴李某他的初戀女友在去年已經(jīng)結婚生子的消息,于是李某十分消沉,借酒消愁。然而李某酒量不佳,幾杯酒下肚之后就開始耍酒瘋,于是當晚李某在回家路上,想到這件事,越加煩悶,看到路上停留多輛汽車,就撿起地上的石頭,朝路邊停留的汽車投擲。一路上,將十余部汽車車窗、車燈都砸爛,甚至其還和趕至阻止他的村民扭打了起來。后經(jīng)鄰居報警,酒醉的李某終于被公安部門拘留,后被處以十日的行政處罰。
【瀛臺律師論法】
北京瀛臺律師事務所韓廣東主任律師認為,根據(jù)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六條規(guī)定: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:(一)結伙斗毆的;(二)追逐、攔截他人的;(三)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、占用公私財物的;(四)其他尋釁滋事行為?!?
本案中,李某在酒醉后砸車泄氣,將路上停放的十余輛汽車用石頭砸傷,甚至毆打了聞訊前來阻止他的村民。其行為屬于尋釁滋事,擾亂了當?shù)氐纳鐣刃蚝椭伟补芾?,應當處以相應的行政拘留以及罰款。
【瀛臺律師提醒】
俗話說“何以解憂,唯有杜康”,但切記不可貪杯!若知道自己在酒后可能會有失常的行為,更應該注意飲酒,以免發(fā)生法律糾紛!